2020年7月27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我司将按要求落实执行。
2020年7月22日,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及相关文书的通知,我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等内容规定,2019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税或补税。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20年1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2020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我司将认真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