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该审查验收事关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和改进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清远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工作任务,切实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根据 《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绿色建筑的工程验收管理工作。具体通知的内容如下:
近日,清远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时按量、依法依规推进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2021年3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了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的有关精神以及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