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清远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为加强我市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工程质量,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府办〔2017〕58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大中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改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审查通过,现印发实施,在执行《办法》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馈。
附件:《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实施办法》
附件链接: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bmwj/gfxwj/content/post_12241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