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的有关精神以及我省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近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改革方案,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给予测绘单位一年政策过渡期限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2257号)要求,我司依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国测管发〔2014〕31号)取得的我省乙级及以下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延至2021年12月31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清远市扶持建筑业发展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结合全省建设工地实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了《秋冬季建设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我司将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18日,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明确我市建设工程分期建设项目局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宜》的通知,我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