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印发清远市召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1-04-02

近日,清远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时按量、依法依规推进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2021年3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了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通知的具体内容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按时按量、依法依规推进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2021年3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召开了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分管领导、业务股室负责同志,2021年有改造任务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市住建局副局长张望军主持,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审计局领导分别就专项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申请、资金使用、审计有关政策与要求进行了详细、有针对性的解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处处长杨宇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政策与要求,通报了全面核查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有关情况并就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提出了四点指导意见,市住建局局长、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段军就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会议过程中,相关单位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互动解疑提问,会议氛围深厚、热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处处长杨宇从准确理解把握“城关镇”的涵义、往年开工改造项目、合理确定改造内容、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握手楼)五方面内容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政策与要求进行了解读。同时通报了3月5-7日对清远市列入2021年省十件民生实事的516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全覆盖核查情况,指出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存在四方面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清远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策学习,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把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抓细、抓实。

  市住建局局长、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段军就完成清远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补充了三点意见:一要认清严峻形势,高度重视起来;二要充分开展调研,扎实推进工作;三要强化领导、聚焦重点、狠抓落实。

  清远市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小区516个,8226栋,43188户,332.05万平方米,小区数约占全省改造任务40%,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本次推进会既是熟悉政策、规范改造项目建设的会议,也是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快改造项目建设的会议。清远市将勇挑重担,主动作为,高质量推进清远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高标准完成2021年度工作任务。